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常见危害高校人员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大风、沙尘暴、雷电、雾霾、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提前准备
各类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预警时间,必须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等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灾害发生之前的疏散、转移、避险等预防及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灾害,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3.科学决策,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 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学校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5.加强保障,控制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组织队伍、经费、物资、信息等救灾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抢险救护组、疏散处置组、宣传报道组。
2.人员分工
总指挥:分管校领导
副总指挥:党政办、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网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3.组织机构职责
(1)指挥部实施应急工作的指挥任务,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
(2)协调各应急小组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供应等工作。
(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行动组:由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先行处置,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处置。
交通疏导组:由保卫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保持从校区大门到灾害发生地(点)道路的畅通,引导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抵达灾害现场;维护秩序,警戒现场。
通信联络组:由校长办公室、网信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及时传达学校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信息;负责保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持通信网络的畅通。
疏散救护组:由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负责对发生灾害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有尚未撤离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援、转移。
灾害现场清理组:由保卫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灾害现场的清理和损坏设施的修复工作。
(4)抢险救护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后勤保障组:由保卫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保证物资供应,保障交通工具、保障水电正常使用。
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派出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携带必需的医药用品赶赴现场,进行必要的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电话,及时抢救、运送伤员。调集一定数量的车辆待命。
(5)疏散处置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先期处置组:由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发生自然灾害后,及时准确发出报警信息,赶赴现场进行初期救援,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人员及物资疏散组:由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视自然灾害程度,组织人员疏散、安置,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抢救物资。
(6)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宣传部。负责对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有关信息,必要时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预防与预警
灾害类别 |
预警级别 |
采取的预防措施 |
一、台风 (四级预警) |
蓝色:24 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 级以上,或阵风7 级以上;或者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 ~ 7 级,或阵风7 ~ 8 级并可能持续。 |
1.做好防风准备并注意有关报道和通知; 2.把门窗、围板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室外物品。 |
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 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
1.处于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避风,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2.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3.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其他同上 |
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 ~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
1.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学校停课; 2.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安全区域; 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疏散人员; 5.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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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 级以上,或者已达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1.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2.人员应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其他同上。 |
二、暴雨 (三级预警) |
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排水系统,降低易淹校园湖泊水塘的水位。 |
橙色:3 小时降雨量将达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4.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其他同上。 |
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1.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4.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其他同上。 |
三、高温 (二级预警) |
橙色:24 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
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师生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 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
红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40℃以上。 |
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 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其他同上。 |
四、大风 (除台风、雷雨大风外) (四级预警) |
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
1.做好防风准备; 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
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
1.进入防风状态,做好学校预防措施; 2.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其他同上。 |
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 级并可能持续。 |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学校停课; 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他同上。 |
红色:6 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 级以上的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 级以上的大风并可能持续。 |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2.人员应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他同上。 |
五、沙尘暴
(三级预警) |
黄色:12 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 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
1 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
橙色:6 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 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
红色:6 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 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3.学校推迟上课或停课,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
六、雷电 (三级预警) |
黄色:6 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
橙色: 2 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
红色: 2 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
七、大雾 (三级预警) |
黄色:12 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 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 米、大于等于200 米的雾并将持续。 |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
橙色:6 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 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 米、大于等于50 米的雾并将持续。 |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学校加强交通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4.减少户外活动。 |
红色:2 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 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 米的雾并将持续。 |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学校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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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霾 (二级预警) |
黄色:12 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 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 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
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 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戴上口罩。 |
橙色:6 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 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
1.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2.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 3.人员减少户外活动,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避免外出,外出时可戴上口罩。 |
九、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级预警)按照未来24 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分别为:三级(可能性较大),二级(可能性大),一级(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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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警:排查阶段 |
1.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宿舍、教室、食堂、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区; 2.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组织,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3.通知监测人员注意重点区域; 4.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师生的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
二级预警:预报阶段 |
1.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防群测体系,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 2.公开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3.要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制订落实人员撤离转移预案,做到监测责任人、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四落实。 |
一级预警:警报阶段 |
1.无条件紧急疏散、转移学生和教职工; 2.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再次进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密切观测,做好灾害到来之前最后一分钟的准备工作。 |
五、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系统及程序见图1-1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级别 |
响应条件 |
影响范围 |
Ⅰ级应急响应 |
灾害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造成**性事件、重大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灾害。 |
全校范围 |
Ⅱ级应急响应 |
灾害造成人员重伤、造成人员聚集、一般事故,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突发事件。 |
学校内大范围 |
Ⅲ级应急响应 |
灾害造成人员轻微伤、小范围影响、轻微事故,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下的突发事件。 |
学校局部区域 |
(二)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流程见图1-2
(三)处置措施
1.学校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通知各有关组成单位负责人,立即成立应急救援处置机构。
2.学校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应按照职责规定立即就位,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3.在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组织师生员工紧急疏散、转移、避险,组织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
4.调查人员伤亡、失踪以及财产损失情况,上报学校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
5.根据政府发布的灾害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响应终止。灾情稳定后,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消除,救灾应急工作结束,由学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地方政府的意见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七、信息发布
(一)发布原则
1.授权发布,及时准确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灾害的时间、地点、级别、范围、损失、救灾、保障等情况。
灾害应急指挥部授权通讯联络组,定时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基本情况。
2.宣传归口,强调纪律
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必须进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宣传部门统一发布,其他部门无权发布消息或接受采访。
(二)信息发布机构及人员
1.汇报
由学校党政办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情况。
2.宣传
由宣传部门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情况。
八、后期处置
1.救灾保障
学校多渠道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学生就餐、饮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抢救伤员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组织人力,解救被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3.环境治理
在政府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受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调查统计
对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统计,为后续的救助安抚以及校园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5.恢复秩序
全力以赴抢修受到灾害破坏的电力、给水、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教学、科研秩序。
6.评估总结
对预警、应急、救灾、信息管理、后期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成功的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为以后的防灾、救灾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7.修订预案
根据灾害评估总结报告,修订灾害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合理有效。
8.奖惩
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应急人员以及师生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