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根据上级防汛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省教育厅和宝鸡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校工会、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离退处、附属学校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主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保卫处长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3566366 3566110
3.各学院、系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系和机关党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后勤管理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队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5.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6.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处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人事处长、财务处长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省教育厅和宝鸡市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系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⑤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6.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市、区防汛工作指挥部安排,当渭河水达到一定流量时,将用人防警报发布撤离信号。
撤离信号:一长声鸣60秒停15秒,反复二次。
解除信号:一长声鸣连续3分钟。
接到撤离信号后,各单位要在校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职工迅速撤离。老校区师生沿相家庄路、石坝河西路就近撤离到安全地区,新校区向石鼓公园撤离。重要物资的转移由后勤集团(公司)安排车辆,组织人员抢险装运(抢险人员集结地:老校区:办公楼前;新校区:实验楼前)。
2.防汛值班电话
老校区值班电话:3368922、3364323。
新校区值班电话:3566110、3566010。
宝鸡市防汛办电话:3213797
宝鸡市桥南防汛指挥部电话:2860789、2860791、2773830。
宝鸡市渭滨区防汛办电话:2834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