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生学费收缴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快捷的缴费服务。财务处对2014、2015、2016级学生继续采取现场和非现场两种缴费方式进行收费。
(一)非现场缴费:
1、银行批量代扣: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应交学杂费足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入学时统一配发的建行卡)。代扣缴费成功后,收费票据将于9月底统一发放到各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2、网银缴费:登陆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http://www.ccb.com/sn,点击“缴费平台”栏目下的“高等学院学费”,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3、微信缴费: 扫描并关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依次点击“悦缴费”-“行政教育”-“高等学院学费”,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4、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页面,进入应用中心,选择公益教育里的教育缴费板块。在教
育缴费页面城市选项里选择宝鸡,学校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二)现场缴费
开学报到期间,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在报到大厅的自助缴费机缴费。
现场缴费集中收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月3日;
现场缴费大厅地点:新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和大学生超市一楼北面。
老校区:办公楼一楼和图书馆一层。
缴费完成后请保留缴费小票,学费票据将于9月底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总支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见附件。
注意事项:
(1)缴纳学杂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未在规定时间按时缴费的同学,将会影响下学期的报到注册,请同学务必按时全额缴纳各项费用。
(2)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交费的最低限额为除贷款以外的所有费用。
(3)住老校区2#、3#、6#及附2#公寓的学生,住宿费已在收费系统中调整为650元。如有个别学生未改正的,先按800元标准收取,多交部分于10月份后,以院为单位集中退付。
(4)如果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学校财务处收费科、浦发银行宝鸡支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宝鸡支行(财务处电话:0917-3569036;浦发电话:0917-8662933,建设银行电话:0917-3156696)。
附件:2017年度学杂费收费标准
财务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