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教学楼B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机关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设计方案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设计方案招标,诚邀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教学楼B楼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建设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一号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1.2招标范围:
(1)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B方案设计和用地区域整体规划景观及其他室外方案设计(含规划图、平面图、立面图和效果图及相关设计技术参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7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用房8000平方米、实训用房12000平方米、实验室2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人防及车库5000平方米,地上19层。
(2)设计内容: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方案深化设计和立项配合等相关服务。
1.3投资额度:约18600万元。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
1.5建设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1.6设计周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之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后续配合完成环境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研报告等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制。
(2)方案优化设计可行性研究文本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配合完成项目立项相关设计事宜,并通过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单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的学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未载明建筑面积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2.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设计方案补偿
未中标补偿:按照评标排名顺序,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分别获得5万元、4万元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方案一经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设计方案费及补偿费包含设计单位设计准备、现场调查、咨询设计、图纸等其相关的全部费用,设计补偿费税金自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在宝鸡文理学院基建处一楼会议室。
4.3要求:
(1)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均需为原件);
(3)其他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报名费200元。
联系电话:0917-3566094
联 系 人:杜 炳 陈 亮
宝鸡文理学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