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综合教学楼已由陕西省教育厅以陕教发【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文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学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文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宝鸡市滨河路南侧,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内,主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十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为26753.61㎡;附楼多媒体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筑总面积为6203.02㎡;共计总建筑面积 32956.63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内在陕西省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10月1日至今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报名须按宝政办发(2013)59号文件规定执行。
3.2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企业近三年内在宝鸡市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10月1日至今业绩,以监理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项目。
3.3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具体执行宝市建招字(2011)12号文及宝市建规发(2010)88号文,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资格预审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1月 3日至 2014 年 11月 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市金台大道4号5楼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施工标段申请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市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宝鸡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年度登记备案手册》、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进陕西省备案登记证,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须到场;监理标段申请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监理合同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到场。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2日17时30分,地点为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文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一号 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
邮 编:721013 邮编:7120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917-3566021 电话 (传真):029-33250808
电子邮件:air327@126.com 电子邮件:xcscjyb0808@163.com
招 标 人: 宝鸡文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