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陕人社职字[2016] 124号、陕人社职字[2015] 355号、陕人社职字[2016] 217号、陕人社职字[2016] 327号文件的批复及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5〕46号的通知,凡明锦等6名同志具有如下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凡明锦同志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25日起计算。
二、钱秀峰同志具有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0月25日起计算。
三、张东茹同志具有出版系列副编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22日起计算。
四、王应敏同志具有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1月24日起计算。
五、杨晓燕同志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6日起计算。
六、同意韩星明同志由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转换为工程实验系列工程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6日起计算。
宝鸡文理学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