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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6144)报名公告
2022-09-23 09:4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宝鸡文理学院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接收考生报考范围

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6144),接收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一)宝鸡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在陕往届生;

(三)在宝鸡地区的社会考生,仅含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在宝鸡往届考生和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在宝鸡往届考生。

说明:

1.在陕往届生指“户口在陕西”或“在陕西工作”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陕户籍证明或在在陕工作的证明材料(含工作证明、工资条<2022年5-10月>、社保缴纳凭证<2022年5-10月>等)。

2.在宝鸡社会考生指“户口在宝鸡”或“在宝鸡工作”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宝鸡户籍证明或在宝鸡工作的证明材料(含工作证明、工资条<2022年5-10月>、社保缴纳凭证<2022年5-10月>等)。

3.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和应对突发疫情,应选择考生所在地市报考点报考。

4.单独考试考生只能选择在报考单位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三)填报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考生须在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工作将会在后续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网址:https://yjszs.bjwlxy.cn/)。

2.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需补充采集考生应急信息。请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4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填报方式见附件)填报个人应急信息。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作为一项必要资料提交本考点。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考生要仔细阅读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报考单位的考生须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不允许报考。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内容要求报考。(网址:http://www.sneac.com/info/1024/7780.htm)

(五)残疾考生如需本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10月24日前)与本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5611


附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信息填报方式》


附件【附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信息填报方式.docx.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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