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
 首页 | 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 | 财务资产及收费 | 人事师资 | 教学质量 | 学生管理服务 | 学风建设 | 学位学科 | 对外交流与合作 | 其他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正文
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2015-11-25 15:4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效实施,维护考试相关场所秩序稳定,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201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校未设置考点,主要承担自命题命制、保管、寄送、阅卷等相关工作。自命题相关工作,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下称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教育部和省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考试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散;如已扩散,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命题、阅卷等相关工作的混乱和失控。

3预防为主、加强培训。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4.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三、工作内容

1.熟悉考生信息。准确掌握考生的数量、考试地点、考试科目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2.提前研判。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诸如寄错题、少寄题等事故要提前研判,尤其是要注重预防,寄送试题等工作时要实行三复核制度,即主管招生人员提出寄送方案(数量、地点、考生姓名),在此基础上由职能部门副处长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再由职能部门处长进行最终审核。

四、处置办法

1.迅速上报。发生研究生命题、阅卷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和省招办。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信息准确。掌握命题、阅卷突发事件信息要准确,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信息报送方式包括加密电话、加密传真系统或密码电报。应急信息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事发后我校主管部门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3.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泄题或试卷错装错寄事件,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泄题影响范围,就地查处。发现少量错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传真补寄试题,传真双方均应由纪检委现场监督。发现较多数量错寄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安排考生到指定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补考,不再采用补寄试题的办法。

4.遇到地震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立即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规定,启动应急处置系统.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