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拟对宝鸡文理学院“智慧生活”银校合作(遴选银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智慧生活”银校合作(遴选银行)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24-011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917-3566017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银校合作,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银行必须为在宝鸡市设有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宝鸡市渭滨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需提供投标银行为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4-07-05 08:30:00至2024-07-09 17:30:00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基建楼204
3、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1 08:50:00
2、投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07-11 09:00:00
4、开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九、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