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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招标公告
2023-09-22 11:2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文理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项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各类安防工程建设安装类);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3.财务报告:提供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已缴存的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6日10时00分

获取方式:持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项目部建设单位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工程项目部

六、其他

1.招标范围: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楼宇对讲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本次招标公告在《宝鸡文理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等媒介上发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文理学院审计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宝鸡文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61954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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