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新校区垃圾处置,根据宝鸡市相关政策要求,垃圾处置项目属于行政事业类收费项目。为了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配合宝鸡市高新区实施垃圾分类,同时为了保证垃圾清运的快捷及时。因此我校高新校区垃圾处置及清运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宝鸡高新园林环卫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止。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0917-3566015).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