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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前期雨水管道改造工程(DN600雨水管道)项目磋商公告
2020-07-16 16:41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前期雨水管道改造工程(DN600雨水管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1#、2#教师公寓前期雨水管道改造工程

(DN600雨水管道)项目

(二)采购预算:20.9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官网截图;

6、省外业企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递交时间:2020年7月29日14:30之前

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7月29日14:4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宝鸡文理学院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杨老师

报名电话:0917-3566017;13891752602

(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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