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绿化苗木移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绿化苗木移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QC2020-05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 席老师
电话:0917-3565006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绿化苗木移植项目
项目用途:校区绿化
项目预算金额:投标前3天书面告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官网截图;
4、省外业企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游泳馆一楼会议室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
2、磋商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00
3、磋商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游泳馆一楼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