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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2013、2014、2015级学生缴费的通知
2016-07-11 07:24  

关于2016年度2013、2014、2015级学生缴费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使2013、2014、2015级学生学费缴纳更加方便、安全和快捷,财务处采用银行批量代扣、网银、微信、支付宝、自助通、圈存机等六种缴费方式进行收费。

(一)非现场缴费:

1、银行批量代扣:2014级、2015级的同学,请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应交学杂费足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卡”中(新生入学时统一配发的建行卡)。代扣缴费票据将于9月底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党总支办公室。(2013级配发的农行卡停止扣划)。

2、网银缴费:登陆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http://www.ccb.com/sn,点击“缴费平台”栏目下的“高等学院学费”,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3、微信缴费: 扫描并关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依次点击“悦缴费”-“行政教育”-“高等学院学费”,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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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页面,进入应用中心,选择公益教育里的教育缴费板块。在教

育缴费页面城市选项里选择宝鸡,学校选择宝鸡文理学院,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二)现场缴费

1、校园一卡通自助圈存机缴费

通过在学校各区域安装的校园一卡通自助圈存机缴费,根据圈存机界面提示,设置校园卡密码并绑定建行卡,点击“建行卡缴学费”,输入学号并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2、自助缴费机缴费。开学报到期间,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在报到大厅的自助缴费机缴费。

3、现场缴费集中收费时间为:2016年9月2日——9月4日;

现场缴费大厅地点:新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和大学生超市一楼北面。

老校区:办公楼一楼和图书馆一层东厅。

缴费完成后请保留缴费小票,学费票据将于9月底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总支办公室。

(三)学费及代办费标准见附件。

注意事项:

(1)向学校缴纳学杂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未在规定时间按时缴费的同学,将会影响下学期的报到注册,请同学务必按时全额缴纳各项费用。

(2)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交费的最低限额为除贷款以外的所有费用。

(3)住老校区2#、3#、6#、7#及附2#公寓的学生,住宿费已在收费系统中改为650元。如有个别学生未改正的,先按800元标准收取,多交部分于10月份后,以院、系为单位集中退付。

(4)如果缴费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请联系学校财务处收费科、浦发银行宝鸡支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宝鸡支行(财务处电话:0917-3361899;浦发电话:0917-8662933,建设银行电话:0917-3156696)。

附件【2016年教材费预收标准.xlsx已下载
附件【2016年度老生收费标准.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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