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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强等50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6-05-12 02:54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6〕1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社职〔2016〕73号和陕西省文化厅陕文函〔2016〕17号文件的批复,高强等50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高强、何振鹏、刘景世、钱郁、孙霄、万红莲等6名同志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5年12月20日起计算。

二、白银锋、豆军红、范拴喜、冯琳、郭丽、韩超艳、何俊红、李存生、李海侠、刘小群、刘晓科、鲁海涛、罗文亮、齐秀芝、任爱红、任慧琴、田东平、王冬梅、王宏昌、王利娟、王肖烨、王彦军、王盈盈、王玉珠、魏延、谢奇、许强、郇军德、杨志怀、宇恒伟、张蓓蓓、张俊辉、张永红、张雨、赵建昌、赵卫星、周国栋等37名同志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5年12月20日起计算。

三、安瑛、李云虎、张笑野等3名同志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5年12月6日起计算。

四、郭宏科、李迪等2名同志具有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5年12月6日起计算。

五、彭丽娟、杨晓亮等2名同志具有图书资料系列馆员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5年12月6日起计算。

宝鸡文理学院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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