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物联网工程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竞争性磋商。
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鼓校区计算机学院
(三)工程造价:29.6万元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30个日历日之内
(五)资金来源:物联网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
二、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0月25日9时至2019年10月30日17时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17—3364259
联系地址: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实验楼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