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后勤集团,拟对宝鸡文理学院直饮水机采购及维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直饮水机采购及维保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QC2018-040
三、采购项目预算:48.9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五、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直烧式饮水机8台;
2、采购61台直烧式饮水机维保服务(按饮水机数量收费);
3、采购121台直饮水机维保服务(按制水量收费)。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4、提供生产厂家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2008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提供生产厂家ISO14001:2004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提供生产厂家OHSAS18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8、提供省市级以上纳滤直饮水系统整机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提供温热饮水机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0、提供生产厂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1、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满足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09:00;
2、磋商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09:00;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后勤服务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刁 艳 王 林;
联 系 电 话:0917—3566027;0917—356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