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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邀请招标公告
2017-09-08 10:58  

为使“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省教育厅审批,省发改委立项,诚邀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综合说明

1.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1.2招标组织形式

根据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为了使“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建设项目尽快立项,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组织邀请招标。

1.3本次邀请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工程咨询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宝鸡文理学院拟在宝鸡市蟠龙新区征地2000亩左右进行“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设,投标人需依据招标人委托,组织完成《“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批并获得许可文件,同时完成相关的其他配套服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含周六、周日)

3.2地点:宝鸡文理学院图书馆901创大办

3.3要求:

(1)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工程咨询师证书(均需为原件);

(3)其他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1.3)。

(4)报名费200元。

联系电话:0917-3565950 0917-3565580

联 系 人:何艳桃

宝鸡文理学院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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